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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日照侨史文化馆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3-6 9:18:52      点击: 35893

记录侨界历史,弘扬侨胞精神,传承侨界文化,激励广大侨界朋友不忘初心、团结奋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凝聚侨心侨力,市侨联、市侨办拟建设日照侨史文化馆。有关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日照籍及支持参与日照建设和发展的海外华侨华人、侨社团、商会、海外联络站;


(二)日照籍及在日照工作、生活的归侨侨眷;


(三)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工作者;


(四)其他能提供侨史资料的人员。


二、征集资料范围


(一)日照市及各区县侨联(分会)掌握的华侨文史资料(文字记述)、与侨史文化馆展出有关的文献资料(包括扫描件),侨务工作产生的实物,如奖章、奖励、奖牌等


(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参与的有纪念意义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相关实物和资料;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举办的涉侨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及实物。


(三)反映日照籍华侨华人在海外学习、工作、生活、外交、政治活动、人口迁移及家族发展、参与革命及社会建设的实物、文献和资料。如:证件、照片、信件、日记、契约、捐款单据、债券、股票、侨批(书信)、银票、汇票、车船票、牌匾、印章、账簿、奖杯、军事用品、军功勋章、证书、纪念品、报刊、著述、族谱、服饰、生产用具、生活器物、节庆用品等。


(四)反映日照海外侨团、商会发展历程的实物资料,反映日照海外侨团、商会创办的华文学校、华文媒体等机构组织发展历程、作用、影响的实物和资料,如:照片、会徽、会旗、章程、制度、条幅、相册、通讯录、证件、执照、文稿、会刊、书籍、奖杯、奖章、纪念品等;日照海外侨团、商会及海外知名侨领的照片、题字、侨批(书信)、手稿、文献、著作、录音、录像、证书、奖章、衣物等实物和资料等。


(五)反映支持参与日照建设和发展的海外侨胞、归侨的工作、生活、学习的实物和资料,如:录音、录像、纪录片、照片、日记、手稿、著作、回忆录、书画作品、工作用具、生活用品等。


(六)其他可以列为征集内容的各类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欢迎海内外捐赠人通过来电、来函、来访,与全市各级侨联商洽捐赠事宜,各级侨联组织负责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复仿制

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市侨联提供原件进行复仿制,市侨联将与其签订复仿制协议,复仿制资料、实物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本人。


(三)借展

单位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物品借与市侨联展览的,市侨联与其签订借展协议并妥善保管。


(四)寄存托管

单位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物品委托市侨联保管和展览的,市侨联与其签订寄存托管协议,所有权不变,无偿为其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五)征购

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市侨联可进行有偿征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估价并征集。


四、表彰


(一)对自愿捐赠历史资料和实物的个人、单位和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办理捐赠手续,颁发捐赠收藏证书,展出时以署名等方式致谢。


(二)对捐赠价值较高、数量较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研究价值的实物和资料,举办一定形式的专题捐赠仪式或进行表彰。


(三)在市侨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侨界宣传平台对捐赠者和捐赠物品进行宣传答谢。


联 系 人:


冯 振(市侨联) 0633—8779937


邱照琰(市侨办) 0633—8781326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29号市级机关办公楼东区1号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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