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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4-21 10:33:39      点击: 14641

 

   接省侨联通知,中国侨联将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中国侨联第八届新侨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并进行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表彰,我省拟推荐名额3名。为开展好我市推荐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认真阅读《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踊跃报名,充分展示日照侨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

    相关材料请于5月9日前报送至市侨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33-8781445
    联系邮箱:
rizhaoql@163.com

 

通知原文如下▼:

 

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侨界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根据中国侨联 2020 年工作计划和部署,拟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中国侨联第八届新侨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另发通知),活动期间将表彰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

 

    现将推荐及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侨界贡献奖”由中国侨联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经济科技部负责组织实施。作为推荐单位,各省级侨联要高度重视该奖项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高质量完成对本地区本系统创新创业人才的推荐及相关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应突出侨界高端人才,重点是近两年来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或其他创新创业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侨界专家,特别考虑推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科研攻关中取得重大突破、表现突出的侨界科技人才。已经获得该奖项两次(含)以上者,且在近两年内无新成果,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条件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 取得突出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在自身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或关键问题,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科研攻关和诊疗救治工作中,特别是在疫苗、抗体、药品、快检产品等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取得重要成绩的侨界专家和科研人员;


    4. 在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已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5. 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经济金融及其他人文社科领域有突出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具有侨的身份。


    四、奖项名额

 

    继续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评选表彰新侨人才 100 名,其中一等奖 40 名,二等奖 60 名。各省级侨联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2,推荐名额为差额推荐,非最终评定名额。另设“组织工作奖”若干。

 

    五、评选办法


    为确保奖项评审的权威公正,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中国侨界贡献奖”候选人进行匿名评审;“组织工作奖”由中国侨联负责评审。

 

    六、推荐程序


    “中国侨界贡献奖”采取逐级上报的推荐方式,分为初评、推荐和终评三个阶段。初评、推荐工作由各省级侨联组织实施,省级侨联汇总初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后,填报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 1),加盖省级侨联公章(并由一位领导同志签字),报中国侨联。终评工作由中国侨联委托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结果经中国侨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中国侨联网站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将确定为表彰对象。
   

    附件:

    1.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材料报送要求.docx   

    2.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第八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表.doc   

 

中国侨联办公厅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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